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设置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语文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32年的隆昌县立乡村师范学校。在原四川省隆昌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四川省以培养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师资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川南地区重要的学前教育人才输出及培训基地。毕业生素质高、质量优,连续11年供不应求,就业拓展至北京、上海、广东等17个省市。学校“好就业、就业好”的局面和独特的育人特色,被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香港《商报》、《教育导报》等媒体专题多次报道。
川南八十余年风雨兼程,执着追求,学校不断发展壮大,为四川乃至全国许多地区的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事业输送了近2万名优秀人才,涌现出了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优秀教师等杰出校友。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史沿革
1932-1951年,成立隆昌乡村师范学校
1952-2000年,四川省隆昌师范学校
2001-2013年,四川省隆昌幼儿师范学校
2014年4月至今,升格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川南师范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助学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
(四)困难毕业生帮扶:主要用于资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费用,毕业前评定一次,家庭困难毕业生每人400元。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毕业前依据学生提供城乡低保证明、残疾证明,获得每人800元。
川南师范幼儿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59007
川南师范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人民中路C段
川南师范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简单介绍
四川省以培养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师资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川南地区重要的学前教育人才输出及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严谨管理、科学培养、技能强化,专长凸显”的办学特色,从“人本化、精细化、现代化”入手,构建“校园合作体”和职前职后一体化,秉承“师德为首,学业为上”的宗旨,将师范性与职业性融为一体,通过师德操守培育体系、师资素质提升体系、人才培养成长体系、学生自我发展体系,培养现代幼儿教育需要的品德优良的多能一专适用人才,为广大农村乡镇培养合格的专科层次的幼儿、小学教师。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助学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
(四)困难毕业生帮扶:主要用于资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费用,毕业前评定一次,家庭困难毕业生每人400元。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毕业前依据学生提供城乡低保证明、残疾证明,获得每人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