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聪招生网 升学招生服务专业平台
招生咨询 18158531513

温州财税会计学校介绍

学历层次:中专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代码:整理中

学校评级:见招生简章

院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687号

学校简介:温州财税会计学校简介 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温州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是一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创办于1984年6月,是一所集中职教育、社会培训和企业服务为一体的财经类专

在线预约 在线咨询

温州财税会计学校

学校介绍

温州财税会计学校简介

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温州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是一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创办于1984年6月,是一所集中职教育、社会培训和企业服务为一体的财经类专门化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位于机场大道1687号,占地面积31670㎡,建筑面积31000㎡。校园布局合理,设有教学区、实训区、运动区、生活区等。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合格率97.7﹪,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28人,硕士学位8人,拥有“双师型”教师11人。教师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人、注册税务师资格6人、律师资格1人。1996年学校被温州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学校”,近20人次被授予温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目前学校开设会计、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三个专业,在校学生772人,社会培训10000人次左右/年。

办学三十余年,学校取得了省二级中等职业学校、省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省成教品牌项目单位、省地税干部培训基地、省财经大学温州成教分院的等省级荣誉;市文明学校、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市级荣誉。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已形成中专学历教育、大专本科函授学历教育、在职研究生培训、干部教育培训和社会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为温州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应用型财税、财会人才。至今,学校已累计培养中专毕业生13000多人、大专毕业生4500多人、本科毕业生2000多人、研究生结业240多人,完成各类会计培训10多万人次。

温州财校秉承“弘扬财智,信而有为”的校训精神,坚持“崇信教育”办学理念,以促进学生成长为中心,以文化教育为基础,以强化学生实践技能为重点,以有利于就业为导向,为建设“小而精、精而专、专而特”的品牌职业学校而不懈努力。

学校历史沿革

1984年6月,成立温州市财政干部学校,主要开展财税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1988年3月,经浙江省教委批准,建立了温州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开始招收全日制中专学生,后与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浙江财经大学、湖南大学、兰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合作,主要利用函授形式开展在职财会人员中专、大专、本科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

2012年12月,学校成建制划归温州市教育局管理,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2〕91号)规定:“学校划转后,保持原有办学模式,做强专业,积极开展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教育,不断提高办学内涵”。

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 School Enrollment

1. 招生对象:2020年温州全市应、历届初中毕业并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

2. 报名方式:以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报名方式为准。

3. 招生计划:

 

 

政策优惠 Preferential Policies

1. 免学费(执行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

2. 五类生(孤儿、低保户、残疾、烈士家属、五保户)和家庭困难学生,凭相关证明按国家政策发放助学补助金,2000/年,资助两年。

毕业前景 Graduation Prospect

1. 会计中专毕业生:可从事企事业单位会计、出纳、税务代理、财务文员、统计员、收银员、物资保管员等工作岗位。

电子商务中专毕业生:可从事电商企业的网店美工、视觉营销、网络营销、网店运营、新媒体运营、客户服务等工作岗位。

2. 3+2班级的学生根据规定,3年后经选拔直接进入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修习大专学历。

3. 升学班的学生可通过单考单招(高考),进入高校继续学习。

专业学费

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2020年学费、收费标准

1. 免学费(执行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有关规定);额外仅收代管费500元、住宿费400元。

2. 五类生(孤儿、低保户、残疾、烈士家属、五保户)和家庭困难学生,凭相关证明按国家政策发放助学补助金,2000/年,资助两年。

温州市财税会计学校拓展阅读——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对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免学费补助标准及办法。

实行全面免学费政策后,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于公办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对于民办学校,按照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和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按以下补助标准核拨: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按符合免学费补助政策的实际人数计算的补助部分,由学校包干使用;其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用于落实免学费政策。

(三)免学费经费分担办法。

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部承担。

各市县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本通知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出台政策的市县财政承担。

温州财税会计学校招生信息

快速报名通道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所学专业:
当前学历:
返回顶部